保卫处 保卫处工作职责: 高校内部保卫机构、保卫工作人员应切实按照法定职责和行政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主动服务师生,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单位、师生员工安全保卫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 三、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根据师生员工的特点,学校所处环境及不同时间节点,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政治稳定、治安保卫、安全防范、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四、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管理,加强校内巡逻值守,逐级落实安全保卫管理责任,严防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 五、做好动态信息管理工作。搜集、排摸各类维稳信息,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六、做好校内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掌握学校重点人群及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等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在校师生集体户籍的管理工作。 七、维护学校各项工作正常秩序。调解处理学校内部矛盾纠纷,在职权范围内制止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和发生在学校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保护事发现场。 八、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并打击危害学校和师生安全的行为。依法承担安全防范和处置任务,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发生在校内的治安、刑事案件。 九、落实校内安全管理措施。负责校内消防、交通、安全生产、大型活动、大型报告会、重要区域、危险物品等的安全保卫管理。 十、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改善校园周边环境。 十一、及时参与处置发生在校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十二、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及影响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 |